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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: 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、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战略、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拟订我县科技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,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。 (二)负责推广应用工业新技术、新工艺、引进消化,吸收创新;组织示范、普及农业科技成果。 (三)负责组织、推荐“星火计划”项目、国家级、省级新产品试制项目的申报和实施,以及争取“火炬计划”和“技术攻关”项目的申报工作;向上级推荐科学技术奖励项目,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。 (四)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、申报、奖励、推动工作;负责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管理、民营科技协调等工作;负责山区科技扶贫和科技统计工作。 (五)组织专利品的申报与实施;协调知识产权的评价和调解;管理科技信息、科技情报,搞好科技咨询活动,促进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。 (六)管理、监督使用科技三项经费(即新产品试制费、中间试验费、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),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科技体制的改革。 (七)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内设机构: 根据上述职责,县科技局设3个职能股室。 (一)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、事务工作;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、重要会议组织安排、科技宣传报道和科技信息收集;负责文秘、保密、外事、档案、统计、劳动工资、财务、信访、保卫、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。 (二)科技业务股 负责组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、推荐;规划、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计划、星火计划、火炬计划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;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;指导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组建和管理;指导农业和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、星火培训;指导企业的技术创新。 (三)成果与技术市场股 负责管理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;负责科研成果登记、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;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,推动科普工作发展;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,推荐申报科技奖励;指导和协调民营科技工作;负责知识产权保护、地震管理工作;信息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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